全市共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449起,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40個……近日,市紀委監委公布2020年度合肥正風反腐成績單。
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政治監督,圍繞防疫措施落實、復工復產、群眾生活保障等強化監督檢查,組織開展督查3051次,督辦解決群眾訴求4673件;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保衛戰,開展重點督查1157次,發現并督促整改問題380個;加強對長江流域巢湖水域禁捕退捕責任落實的監督檢查,推動整改問題43個。2020年,全市查處違反政治紀律案件28件,處分21人。
全市共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449起,處理595人,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0人。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31起,處理54人,其中黨紀政務處分29人。受理涉黑涉惡問題線索1194件,立案373人,采取留置措施33人,移送檢察機關57人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25人。
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全市共查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65個,處理91人,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5人;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40個,處理329人,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9人,公開曝光45批次102個問題132人。
扎實履行政治巡察職能責任,對47家市屬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、對四大開發區的6個社區(街道)及所轄67個村(社區)開展延伸巡察,組織縣(市)區對259家單位黨組織開展巡察、對320個村(社區)開展延伸巡察,市縣兩級巡察實現全覆蓋。
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“四種形態”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4361人次,第一種形態占64.8%、第二種形態占22.7%、第三種形態占5.2%、第四種形態占7.3%;對47名黨員干部失實檢舉控告問題予以澄清正名;對963名受處分黨員干部開展教育回訪,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。
研究制定實施意見,分類推進市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,向19個市屬企業派駐監察專員,在4個事業單位開展派駐監察專員試點,向1個市屬金融企業派駐紀檢監察組,賦予監察權限,健全管理制度,推動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。深化鄉鎮(街道)紀檢監察體制改革,出臺派出鄉鎮(街道)監察辦公室工作辦法,印發進一步發揮村(社區)黨組織紀檢委員作用的意見,全市村(社區)紀檢委員配備率達99.2%。
堅持“三不”一體推進,不斷釋放治理腐敗效能,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6708件次、處置問題線索4033件;立案1532件,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489人,其中縣處級28人;留置28人。